治理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任何单兵突进的举措都有所不足,构建全域发力综合治理的体系尤显迫切。北京市拟出台的“限塑十条”,从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供给、提升消费者环保意识等方面,对禁用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进行周密制度设计,可谓抓住了全域发力综合治理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的“牛鼻子”。
今年年底北京餐饮业禁用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党政机关开会不得主动提供塑料瓶装饮用水……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塑料污染治理,《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日前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全市将严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向自然环境泄漏,减少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地纷纷出台升级版“限塑令”。相比之下,《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出台的十条具体“限塑”措施,更加注重一次性不可降塑料制品污染的全域联动治理,更有利于推动“禁塑令”在实际执行中“开花结果”。
一次性不可降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危害巨大。联合国相关报告显示,全球所有塑料制品中,只有不到1/10会被循环利用,近八成被填埋或散落在环境中,引发生态环境恶化。我国早在2008年6月就开始施行“限塑令”,旨在激发强化公众环保意识,切实减少塑料制品使用和生产。
2008年版“限塑令”已走过12年,对防治“白色污染”起到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但从实际效果看,“限塑令”尚未达到预期。这表明“限塑令”“开花结果”难以一蹴而就,而需要在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作出更多积极探索。北京市“限塑十条”在突出限制、禁止效力的同时,就塑料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的供给作出了具体安排,体现了全域发力的治理思维,无疑更值得期待。
全面禁止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关系到多方利益的博弈和公众消费习惯的重塑,难免会遇到多种压力和阻力。现实中,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目前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监管手段再加强、范围再扩大,也难免有薄弱之处。同时,生产商和零售商家对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有着一定的利益诉求,只要有机可乘,一些企业就难免有“突破”的冲动和行为。
此外,因长期享受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带来的“便利”,一些消费者对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形成了短期内难以割舍的消费依赖。监管有难度,生产有利益,消费有依赖,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相互叠加,客观上要求治理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禁令的“开花结果”,须以全域发力的治理思维为基本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