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该《条例》将健康深圳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健康影响评估和健康政策实施情况等作为市政府各部门考核内容;将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主要慢性病规范管理率、分级诊疗及主要居民健康状况指标改善情况等作为各区政府的考核内容。《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深圳市政府负责制定健康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专项规划时,应与健康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相衔接。将健康作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因素,保障健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完善健康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标准。由市政府制定健康影响评估具体办法,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医y产业发展等规划,制定涉及公众健康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条例》要求,市、区两级政府成立健康深圳(城区)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深圳(城区)建设。健康深圳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康城市评价体系,委托zy机构每年对健康城市建设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健康政策和规划、调整政府健康投入、优化健康资源布局的重要依据。卫生健康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康城市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数据和报告应作为健康影响评估、健康城市评价的重要依据。
根据《条例》,深圳市将建立居民健康积分奖励制度等激励机制,对居民参与健康促进、体育健身、健康管理和健康社区建设予以积分。每年8月定为深圳健康活动月,开展健康城市统计调查数据和报告、居民健康白皮书发布等活动。将健康教育作为推进健康深圳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应将家长健康教育纳入家庭教育体系和科学育儿指导体系。教育部门将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伤害防范能力等健康素养水平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为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市医保部门按照每人每年的定额标准向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