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这一时隔九年再次修订的《标准》提出,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三级医院评审形式,将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标准》同时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是各地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新版《标准》在保持2011年版标准延续性的基础上,融入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例、规章相关内容,以及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改革要求,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
三级医院评审方式迎来重大改变。新版《标准》增加了医院资源配置、质量、aq、服务、绩效等指标监测以及单病种质控、重点医疗技术等日常监测数据的比重,指导各地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引导医疗机构重视日常质量管理和绩效,减少突击迎检行为。